政策改革

广州楼市限购政策全文内容

17日晚间,广州市政府发布楼市新政通知:单身限购一套、连续缴纳社保3年变为5年,今日开始执行。如下为具体内容。

2017广州楼市限购政策

广州市政府的通知明确指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这意味着,以往年满十八岁人士、一旦离婚就有2套房的名额,新政之后缩减为1套。

与此同时,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通知还指出,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要求,归纳起来就是??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无房有贷款记录者:首付最低4成;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首付最低5成;首套未还清者:首付最低7成;有房购买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通知还强调,将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同时,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分析,受3年社保变为5年的影响,一大批人将失去购房资格,成交量将明显下降,至少两三成;房价则会阶段性到顶,未来随着观望情绪的加重以及开发商预期的改变,房价有望轻微下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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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调控升级 二套房首付至少六成

据新华社电 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北京楼市调控再度升级,实施“认房又认贷”,还通过“一提一降”适度降低金融杠杆效应。商品住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自该通知发布次日起执行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通知提出,降低住房贷款期限,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相关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此外,通知还要求,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北京市限购政策执行。

南京上调三区购房首付 第三套房收紧贷款

据新华社电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江苏银监局16日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南京市非主城区(高淳、溧水、六合三区)住房信贷政策,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在郊区买房也将被限贷甚至停贷。

通知要求,将六合区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30%;高淳区、溧水区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有1套房且未结清贷款的家庭,在高淳区、溧水区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对近郊三区购买第三套房的限制:拥有2套以上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家庭,银行将审慎把握是否发放贷款及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而对有2套以上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银行将不得发放“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

16日是南京楼市“停售令”实施首日,从当日起南京在主城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停售新房和二手房。同时,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在郊区(高淳、溧水、六合三区)购房也被要求停售。这也是南京首次将郊区纳入严格限购范围。

记者此前在高淳区采访发现,主城区限购的效应,正让这里的品牌楼盘一号难求,一个房号甚至被炒到了十多万元。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限贷政策实际上是为了抑制近郊三区房价的快速上涨,对郊区限购限贷的升级有利于进一步抑制投资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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