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国民居住生活条件,我国政府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山西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2023年山西住房公积金提缴存基数多少,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
一、山西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一、租赁商品住房提取
(1)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到太原中心任一分理处办理,铁路分中心职工可以向任一管理部申请。
(2)持有住房公积金相配套银行卡(折),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向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申请。
(3)中心已与房产和民政实现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申请人可以下载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成功后,通过互联网渠道“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办理提取业务。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取
(1)申请人持资料要件(原件)到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管理部办理:
(2)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申请人可以下载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成功后,通过互联网渠道“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办理提取业务。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载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成功后,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偿还逾期贷款(逾期贷款不超过3期)业务。
2、偿还本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到我中心任一分理处办理,铁路分中心职工可以向任一管理部申请
。(2)持有住房公积金相配套银行卡(折),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向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申请。
(3)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申请人可以下载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注册成功后,通过互联网渠道“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办理提取业务。
3、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到中心任一分理处办理,铁路分中心职工可以向任一管理部申请。
(2)持有住房公积金相配套银行卡(折),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向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申请。
四、非本市户籍职工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到中心任一分理处办理,铁路分中心职工可以向任一管理部申请。
(2)持有住房公积金相配套银行卡(折),申请人可持资料要件(原件)向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申请。
二、山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公积金提取基本资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的银行储蓄卡(折);
(三)申请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四)申请人为职工父母或子女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申明具结保证书);
(五)申请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不同的提取用途等,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提供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税务发票;
2、购买现房或二手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证或契税发票、国税增值税购房发票;
3、购买拆迁安置期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或商品房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购买拆迁安置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证或契税发票、国税增值税购房发票;
4、新建自住住房,住房在城镇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工程造价预算书;住房在农村的,提供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表和工程造价预算书;
5、大修自住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通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工程造价预算书;
6、同一套自住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多次交易,原则上只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不同的购房职工再次申请提取,应提供本人(配偶)户口迁入证明或本人(配偶)累计缴纳3个月及以上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何一项凭证原件,或者在办理过户6个月后申请提取。
(二)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根据不同的还贷类型,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契证)、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如该笔贷款已办理过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仅须提供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2)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
(3)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借款合同;
(4)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借款合同。
2、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变更确认书;
(2)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凭证、借款合同;
(3)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部分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相关凭证、借款合同。
3、一次性提前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凭证和结清证明;
(2)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变更确认书;
(3)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还款凭证和结清证明、借款合同;
(4)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凭证和结清证明、借款合同。
4、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银行卡/折;
(2)偿还组合贷款的,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银行卡/折外,还应提供由银行出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贷款借款编号证明。
5、借款人不在本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出具借款人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证明原件。如借款人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还应提供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