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国民居住生活条件,我国政府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济南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2023年济南住房公积金提缴存基数多少,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
进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123.233.117.50/jnwt/indexPerson.jsp ),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设置交易密码后即可在线办理。
其中,提取物业费、冲还贷业务不用提供材料,通过系统自动核查实现“一步办结”、资金即时到账。
其他提取类型,职工需按照提示先在线扫码提交相应的电子资料。
现场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
㈠济南公积金普通提取流程(购房、大修、还贷、租房、物业费、失业后、离开本市、出国(境)定居、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死亡)
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❷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❸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㈡济南公积金冲还贷提取流程
⑴办理流程
❶现场办理
持以上材料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经十路17165号)或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街9号三楼东厅)进行办理!
❷网上办理
可通过网络渠道办理该业务的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和配偶(已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选择“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后当即办结,系统实时更新新的还款计划。
⑵注意事项
❶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次日起可办理冲还贷业务,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 12 个月,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❷冲还贷金额不计入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及通过委托提取业务的还款额度。
❸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❹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㈢济南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
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 15 至17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累计转账总额度不超过委托提取人办理本业务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提取额度到百元。
❶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的转账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
❷实施按月委托提取期间,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本业务自动终止。
❸实施按月委托提取期间,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自动中止转账,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本业务继续办理。
㈣济南商贷按月委托提取
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0至12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同一笔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的转账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
每月累计转账总额度不超过委托提取人办理本业务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以贷款银行提供给公积金中心的数据为准,且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提取额度到百元。
❶委托提取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指定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由于委托提取人未及时变更,造成划款失败等责任由委托提取人本人承担。
❷委托提取人需提前终止本业务的,应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❸委托提取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
❹商贷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自动终止。
❺实施商贷按月委托提取期间,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本业务自动终止。
二、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部分提取
济南职工按照以下规定提取,以及其他非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的,最多可以提取百元以上余额。
㈠购房提取
❶提取人的身份证
❷其他材料
1.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2.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或房改分配表和购房全款发票。
4.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和缴纳全部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
5.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
㈡建造、翻建、大修提取
❶提取人的身份证(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❷镇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的批准文件
❸《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
❹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
㈢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❶提取人的身份证
❷其他材料
⒈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
⒉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本项第 1 款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外的所有材料。
⒊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借款人及配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职工偿还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规定提供材料。
㈣租房提取
❶提取人的身份证
❷其他材料
1.商品房
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公租房: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㈤物业费提取
❶提取人身份证
二、全额提取
济南职工按照以下规定提取时,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㈠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
❶提取人身份证
❷失业证或解 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提取
❶提取人身份证
❷非本市户籍职工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异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参保凭 证。
❸职工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㈢出国(境)定居提取
❶提取人身份证
❷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
㈣职工正式退休提取
❶提取人身份证
❷退休证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
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❶提取人身份证
❷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 级)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证明。
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
❶提取人身份证
❷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
以上一、二项的业务,如需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三、其他类型提取
㈠公积金冲还贷
❶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❷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借款人身份证
❸委托其他人代办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㈡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
❶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和配偶的,需提供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❷委托提取人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㈢商贷按月委托提取
❶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账号;
❷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