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湖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近日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由于目前公积金入市是否成行还未确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公积金提取必将面临规范化,合理化。

2015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和子女之间)购买自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三)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四)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五)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和子女之间)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八)离(退)休的;

(九)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户口迁出本市;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原单位改制、破产;5、连续失业2年以上。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第五条职工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四)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从以上公积金提取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失业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了,这是在以前的公积金提取条件中不具备的。公积金提取条件越来越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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