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资金运营情况
(一)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2.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5%。全市共向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2.89亿元,已全部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本金。当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2615家,同比下降12.42%,新增缴存职工10.06万人,同比下降3.73%。
截至底,全市2.07万家单位88.79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比分别增长14.36%、7.53%。
(二)全市缴存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37.72亿元,同比增长28.61%,本年提取率60.81%。其中购、建、大修、租房等提取8.62亿元,占总提取额的22.85%;用于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22.31亿元,占总提取额59.15%;其他因退休、大病、户口迁出本市等提取6.79亿元,占总提取额18%。
截至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39.06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80.87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58.19亿元,同比增长18.16%。
(三)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6万户50.22亿元,放贷户数同比增长16.56%,放贷金额同比增长22.67%。其中首次房贷款申请1.61万户,占总申请量90.88%。全年回收贷款20.90亿元,同比增长20.05%。
截止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8万户281.64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达153.25亿元,同比增长23.66%。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1850万元。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到98.54%。个贷资产优质率99%以上。
(四)截至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资产总计168.50 亿元。其中,委托贷款153.44亿元(包括个人购房贷款153.25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19亿元)。住房公积金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68.50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58.19亿元。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收入6.56亿元,各项业务支出3.7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81亿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后,剩余2.28亿元全部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截止底,累计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82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主要工作情况
(一)扩大制度覆盖范围。落实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列入我市重点工程的督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实行辖区政府、总工会等综合部门扩面联动,在乡(镇)街道等基层设立扩面协理员队伍。联合相关部门首次对部分用工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建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真接待职工关于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情况投诉,积极开展行政调整,对有能力建缴而拒不执行的3家企业依法开展了立案执法。
(二)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进一步完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贷的新业务。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及时重启公转商补息贷款业务。继续开展低收入困难家庭贷款贴息,使符合贴息条件的52户家庭平均减轻利息负担70%。
(三)丰富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在继续实施周六便民服务、午间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的同时,加强12329服务热线、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的运用,提升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厅、新浪腾讯@常州公积金微博等在线服务功能。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硬件环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核心设备部署到市信息中心机房。住房公积金新一代信息系统开发工作有序推进,资料影像扫描、与银行直联提取、与综合部门数据共享等新功能年内完成测试。
(五)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控管理,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开展业务操作规范培训200多人次。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了涵盖业务操作、服务规范、部门管理在内的125个工作标准流程。组织内部专项审计4项,抽查各类凭证7886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精细化管理见效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改进服务,深化行业文明建设,先后获得了江苏省文明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