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31 13:06:07

呼和浩特买房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在具备买房资格后,如果你需要贷款买房,银行会审查是否具有贷款资格。简单来说,拥有买房资格,不一定能有贷款资格;但是没有买房资格,就一定贷不到款。目前,呼和浩特买房申请贷款时,银行会对申请人进行以下的审查:

(1) 按揭贷款

1.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还款能力证明,收入证明;

4.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证明文件;

5.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的首期付款。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相关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宽限至两年。?

(四)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管理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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