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昆明卓公积金三项新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7 17:50:44

昆明父母子女公积金可相互协助还贷

 “父母的公积金从来没用过,子女可以使用吗?”“同一套房产一年内多次交易,是否可提取公积金?”“大修自住房,多久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果您也有这些方面的问题,那么可得注意了,本周起昆明住房公积金已经开始实施三项新规。

  新规1

  父母、子女可相互协助还贷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扣还贷手续的借款人(主借款人及其配偶),若既非共有人也非共同还款人的父母(或子女)需要用自己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协助偿还其子女(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委托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扣划其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或以提前转账还款来协助共同偿还该笔公积金贷款。

  (注:本文所述的“父母”是指该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夫妻双方的父母;在增加委扣账户时只能选择增加两个委扣账户。)

  新规2

  一套住房一年能提一次公积金

  职工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住房且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房屋权属交易过户的,在本年度内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在本年度内以该套住房购房事实为由已经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若该套住房在本年度内再次交易并再以该套住房购房事实为由来提取公积金的,应与其购房行为发生日间隔满一年以上,可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行为发生日间隔满一年以上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新规3

  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轮候期为5年

  申请人按照大修自住住房条件已经提取了一次住房公积金的,5年内不能以该套住房再次按照大修自住住房来申请提取公积金。

  职工在按大修自住住房条件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市)区以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大修施工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外,还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或临时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或者房屋产权证来证明申请职工的房屋权属问题。

  符合以上规定的,申请职工及其配偶可以自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大修住房的实际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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