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南通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及提取条件

2024年南通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南通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首套或二套)、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及当地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证明,在南通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符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南通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类

南通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

3.购买公有住房

a.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b.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c.偿还异地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南通其他类房屋公积金提取条件

1.拆迁安置提取

拆迁安置实行实物安置的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a.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规划、建设等

b.大修自住住房

2.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单位集体宿舍是指单位指定并统一管理的员工集体居住的住房。

3.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a.遭受火灾

南通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

b.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

c.属于以下特殊情况人员的

享受南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持市、县(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人员

承租廉租住房的人员

领取南通市企业最低标准工资的人员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

残疾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择业人员

非住房类

 1.离休、退休提取

a.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b.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

2.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a.户口迁移。

b.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

c.总公司内部跨行政区域的工作调动

3.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a.偿还个人债务

b.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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