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云浮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及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4-02-02 09:47:18

2024年云浮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云浮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含港、澳、台)及有效证件,且必须年满18周岁;

2、在云浮市行政区域内购建(含翻建、大修)自有产权自住住房,且拥有该房屋产权;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属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购房发票(二手房还需提供契 税完税证明)等申请资料;属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应当提供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的;

6、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且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云浮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帐户的公积金,经审核批准的提取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人每次提取公积金后,其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少应保留10元位以内的公积金余额(符合本条规定,云浮市户籍下岗未再就业、且男满50周岁或女满45周岁的,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1、购买商品住房;

2、购买二手房;

3、建造、翻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造、翻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

5、大修住房;

6、偿还住房贷款;

7、本市内租房自住;

8、享受低保;

9、重大疾病;

10、重大安全事故;

11、离休、退休;

12、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3、出境定居;

14、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5、本市户口下岗、失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6、被判刑并被单位开除的;

1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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