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重庆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标准,重庆公积金基数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8 11:44:04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据悉,重庆市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1月1日起执行。

多地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落实缴存比例“限高令

7月1日开始,多地纷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例如,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限上调为5102元,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收入将增加。

与往年不同,部分地区在今年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根据国务院4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记者梳理发现,广东、安徽、天津、重庆等地先后下发通知,将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从20%、15%等调降至12%。

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核定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新设定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以当地2015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从调整幅度来看,北京、南京等地月缴存额上限均提高400元以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6月21日发布通知称,根据计算,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而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相比之下,本年度提高了448元。

南京要求,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南京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0200元),首次突破“2”字头;同时,月缴存额上限为4848元,较2015年度的4368元提高了480元。

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通知显示,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290元的上限,提高了204元。

记者注意到,2015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数据的地区,存在缴存限额“暂缺”的情况。例如,南京因201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还未公布,暂时无法计算每月最低缴存额。

调整后,在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职工到手工资可能会略有减少,但单位同步缴存金额增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收入将增加,从购房和最终提取收入来看,其实是利好

多地落实缴存比例“限高令”“保底”同步推进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两年内,各地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基于此项规定,广东、吉林、安徽等地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从20%调至12%;福建、重庆、天津等地从执行最高缴存比例15%调降至12%。

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2016-2018年供给侧改革的一系列方案,其中提到广东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7月初,广州、东莞等城市也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

缴存比例“限高”同时,“保底”工作同步推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为此,青海提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自行确定,不得低于5%。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缴存比例下限为8%;长春则规定,除部分资金不足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外,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7%。

多地设定调整“时间表”经营困难企业可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已从7月1日起执行,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多地还设定了调整“时间表”。

成都要求,各单位可以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30日前完成;东莞表示,若缴存单位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将由8月开始强制执行;福建设置的核定时间则为7月5日-8月5日。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营困难企业可享有相应的“放宽”政策。即通过相应审核后,允许其补缴、缓缴公积金,各地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和审核条件。

重庆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认定提出两个条件: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或者停产停业,且连续停发工资超过半年的。原则上,暂缓缴存每次不超过一年。

 经营困难企业负担减轻

本月我市住房公积金是按7%-15%的比例缴存。5月1日开始缴存比例最低调整为5%。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调整。经营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比例。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保持现有缴存比例或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等情况好转后补缴。调整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

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今年1~3月,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53亿元,同比增长92%,个人新增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为25%。截至3月末,我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位居全国前列。

职工现金收入会增加

公积金的缴存由单位和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企业和个人的缴存比例是相同的。若企业下调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个人的缴存比例同样会下调。假如你的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公积金缴纳比例是8%,那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缴纳4000×8%=320元,你的月公积金就有640元。

假设调整后缴纳比例降低到5%,那单位和个人分别要缴纳4000×5%=200元,企业和个人分别少缴纳了120元。那么,个人每个月的现金收入就会增加120元。

并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并不会影响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较高,为个人账户余额的25倍。以申请贷款40万元为例,职工及配偶账户余额合计仅需1.6万元即可;其次,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贷款职工按时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如账户余额不足的,允许其以自有资金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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