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入口在哪?应该如何进入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点击进入》》》》》》广元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查询http://125.64.55.211:7001/gywscx/index.jsp.
说明:广元市网上公积金查询正在建设中,您可以选择以下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
公积金自动语音查询:0839-96319
公积金缴存、提取:0839-3307356(企业)3309415(行政事业)
公积金住房贷款:0839-3300359
2、柜台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延伸阅读:
广元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二十四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在发生上述行为一年内(从合同、协议签订日期或有关部门批准日期开始计算),可以部分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并提交以下手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金卡;领取并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同时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种类还要分别提供: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盖有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开发商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二)购买二手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的职工: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所购房屋过户前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三)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县、区以上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翻建、建造住房的工程预算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施工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四)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意见书以及大修工程预算报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上述材料后,指派业务办理人员现场勘察,经确认属实后予以办理。
(五)需同时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供以下资料: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储金卡、单位相关证明。
广元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广元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销户提取材料:
一、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离休、退休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验退)、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三、出国、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提供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文件或户籍注销证明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四、异地调动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工作调动函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可提取或转出;本市行政辖区内仅能办理转移)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提交的资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储金卡需经单位经办人核实余额并签章。。
3、公安部门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4、代办人出具职工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开户行、账号及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