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池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3-11-03 21:30:44

池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入口在哪?应该如何进入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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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房公积金在线查询http://www.czsgjj.cn/gjjcx/search.aspx.

查询说明:本系统提供的数据每月更新一次。查询出的数据是截止到上个结算月的数据。如查询发现有误,请与我们联系帮助查对。

其他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请拨打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热线:16867899进行查询!

2、柜台查询: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

延伸阅读:池州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指南

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指南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咨询公积金缴存政策→持相关资料汇缴窗口申请→汇缴窗口按规定受理审核→经办人凭经中心审核的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缴款手续

办理条件:

一、办理原则:

1、公积金汇缴的工资基数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下限不得低于安徽省政府下达的池州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公积金缴存比例按5%-12%执行。

2、单位应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缴存当月公积金,能使职工个人公积金及时入账,方便职工查询及使用,不影响职工申请按月划转公积金还贷款

3、单位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二、办理材料:(查验扫描资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1份)

(一)单位开户

1、《池州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2、《池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份、电子数据一份);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或机构设立批文;

4、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7、工资表。

(二)单位职工新增职工变更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工资表;

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就业合同或调动证明。

(三)单位职工销户变更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

(四)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和单位缴存年度验审

1、池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份、电子数据一份);

2、工资表。

三、办理时间:

1、单位开户和人员变更手续经审核无误当场办结;

2、工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可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原则上是每年1月份和7月份。

四、注意事项:

1、单位在各级会计核算中心网上汇缴或开具转账支票的,应在用途栏或进账单联附上准确详细的单位名称,连同《公积金专用缴款凭证》一并送达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盖章记账;

2、参缴单位有新增加、调入人员需建立公积金个人账户或因辞职、调出、退休等需封存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经办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czsgjj.cn)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于变更当月缴交公积金之前报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窗口审核,以便中心和银行及时入账,不影响参缴职工查询和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

3、单位当月缴存的金额与报批《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或《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上的金额应相符,汇缴额计算必须准确(见角进元);

4、职工个人帐户查询可以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czsgjj.cn)、服务大厅自动查询机、柜台工作人员等多种方式查询本人账户的公积金相关信息;

5、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三十日对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结息并打印对账单,单位经办人于当年的七月十五日之后,到市中心服务大厅的汇缴窗口领取本单位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对账单,并在核对余额后将对账单回执和经过年检有效期内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交回汇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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