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4月20日,据消息,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规定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或虽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
据通知,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以商品住宅网签时间为准,2017年4月20日零时前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4月20日零时后签订的按本细则执行。自2017年4月20日开始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以下为全文: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精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本市户籍缴存职工、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为首套房贷款。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二、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或虽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三、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四、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
五、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以商品住宅网签时间为准,2017年4月20日零时前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4月20日零时后签订的按本细则执行。
六、自2017年4月20日开始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0日
延伸阅读: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再“瘦身”
最近济南公积金新政策落地,这些新的政策您都了解吗?新政之外,公积金的使用,还将有哪些变化呢?为了让更多有购房需求的济南市民了解公积金使用情况,昨天上午,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为民服务活动在济南泉城广场举行。
济南市民杨先生,最近有提取公积金买房的打算,但新出台的限购政策,让他对如何提取公积金,有些摸不着头脑。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杨先生,可以拿着网签合同、全款的购房发票,在哪个银行交公积金,就可以拿手续去那个银行办理。
尽管限购政策收紧了公积金使用范围和条件,但为了给济南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今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会推出新的举措。
6月底前取消单位审核环节 年底实现按月提公积金还商贷
便利1 《审批表》加盖公章将成历史
为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将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其中包括已实施的取消复印件提交和计划实施的商贷按月提取、取消单位盖章环节等措施。
据介绍,按照现在的提取流程,市民需先领取《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再回单位盖章核实确认,然后才能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简化流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托业务系统,直接对职工账户信息进行查证,审核后就能办理。市民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就可直接到公积金窗口办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准备阶段,预计今年6月底将实现政策调整,取消缴存单位审核环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加盖公章的《审批表》将成为历史。
便利2 商贷按月提取年内就能实现
去年8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有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允许按月委托提取。今年,该项政策将进一步拓展到有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当中。
“中心已经将商业贷款的提取列入今年的为民办实事工作当中,目前相关软件系统正在调试,预计年底前将在各银行中逐步开展。”上述负责人表示,届时已经办理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委托代扣方式按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此外,记者了解到,今后市民提取公积金也不用再跑银行办转账手续了。今年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改进流程,只要市民公积金提交审批完成,资金就可以直接转到个人指定账户,无需再到银行进行二次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