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聊城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10 00:22:22

聊城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哪些呢?大家对此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情况吧!

第三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聊城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十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核心审核后,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实行封存管理的,经公积金核心审核同意后,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第三十五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但必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半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购房合同、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房屋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公积金质押、联保或个人信用贷款

(六)、住房抵押贷款抵押人必须出具保证住所的有关证明,并由担保公司提供全程担保

(七)、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延伸阅读:聊城2017年累计提取公积金10亿元 结息6133万元

截至2017年9月底,我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9.3亿元,历年来累计为92161户缴存职工发放了贷款,帮助他们圆了住房梦。26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子庆介绍我市公积金运行情况时说。

申请贷款、提取数同比大增 更多缴存家庭受益

据介绍,今年1-9月份,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7.48亿元,同比增长22%。截止到9月末,缴存余额93.98亿元,缴存单位3623个,缴存职工36万人;今年1-9月份,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10.00亿元,同比增长77%。累计有16万缴存职工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今年1-9月份,我市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19.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截止到九月底,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9.3亿元,贷款余额59.50亿元。历年来累计为92161户缴存职工发放了贷款,为这些缴存职工圆住房梦提供了帮助。

此外,2015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2.15亿元,上缴财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444亿元,累计上缴财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07亿元,为全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存公积金利息提高 今年结息6133万

自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1.5%。这意味着,缴存在公积金里的余额比往年更加“值钱”了。10月26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子庆接听市长热线时说。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公积金年度结算日。当年归集的和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结算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算,结息后当年利息自动转入本金,参加下一年度的结息。

今年2月21日,央行下发文件,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按一年定期支付利息,也就是,利息比原来提高了很多,原来的规定是上年转结的按三个月定期1.1%结息,当年归集的按活期存款结息0.35%,现在全部按一年定期1.5%结息,利息提高较多,对职工来说是好事。今年6月30日,我市共支付职工利息6133.74万元,全部按时划入职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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