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怎么用【荐读】

发布时间:2023-11-08 11:20:58

 一、贷款买房

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人或多或少的存在购房压力,随着房价的逐年攀升,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贷款买房。想要获得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申请人的职业和收入稳定且满足还贷要求;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常住户口;

3、购房合同已签订并且按要求付首期购房款;

4、申请贷款前已经在个人所属单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5、贷款人的信用良好,没有其他数额过大,影响还款的债务;

6、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取买房

作为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公积金的余额可提取来用于买房,但是提取时也有一定的要求:

1、职工在所在单位连续缴存,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2个月以上;

2、购房或是建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提取,夫妻双方每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职工死亡可有继承人提取余额;

4、职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完全偿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两年以上,每次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

5、逾期未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需要还完贷款本息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两年内未再就业的职员,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7、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

三、偿还住房贷款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办理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的职工,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提取还贷分为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两种方式。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一般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

四、支付房租

连续3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一般的提取金额各地都有限额规定,职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五、装修住房

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住房装修,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过,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和装修贷款业务目前并不适用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新增业务,装修提取或贷款是否可行还要依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

六、支付物业管理费

住房公积金还可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不过,和装修提取一样,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提取也是新增业务。目前已有多数城市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增设了消费提取情形。因此,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在全国大多数城市是可行的。

七、支付医疗费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重大疾病的认定标准则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为准。

八、家庭生活困难可提取

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地震、意外人身伤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九、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职、退休; 2、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3、被判处刑罚;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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