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拉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共同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双方收入状况证明;
5.单位协助扣款承诺书;
6.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7.担保或抵押资料;
8.职工扣款账号或卡号
根据不同购房类型,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拉萨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1.职工提供材料交到管理中心审核
2.委托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合同
3.办理贷款担保抵押
4.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贷款利率:
5年以下包括5年年利率2.75%
5年以上年利率3.25%
贷款年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20年(贷款至退休年龄延长5年)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