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安庆公积金贷款条件【精华篇】

发布时间:2023-11-02 03:52:48

贷款条件

1.购买本行政区域内用于职工自住的普通住房;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

3.信用状况良好,且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的购房行为和规定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首期付款

5.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

限制条件

1、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有“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近两年内(含),信用报告中(含助学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12期的,或连续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的;

4、近两年内(含),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记录达到180天的;

5、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曾被通过法律途径诉讼或仲裁(含律师催告)进行追缴的;

6、曾利用各种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流程

1.个人申请

2.前台受理,担保公司担保

3.市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4.市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5.委托银行放款

贷款材料

安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加复印件3份

2.夫妻双方户口证明原件加复印件3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加复印件

4.双方收入证明(附工资表需盖单位公章)原件加复印件2份

5.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6.购房合同原件加复印件3份

7.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加复印件1份

8.购房发票

9.契税发票

二手房

安庆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

商转公

安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1.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办理安庆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为55万

2.个人办理安庆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为45万

贷款首付比例:

(1)一套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降为20%。首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下,首付款比例降为20%;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首付款比例为30%;房屋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为40%。

(2)二套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降为3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一律为40%。

贷款利率

1、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

2、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温馨提示: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贷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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