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无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荐读】

通常情况下,无锡公积金贷款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以上是无锡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还需要向银行进行咨询。

无锡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流程

一般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主要是: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以上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基本流程,具体的流程还需要向银行咨询。

  无锡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一般情况下,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我已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由于某些原因,将终止缴存公积金,请问:对我的公积金贷款会否产生影响?我该怎么办?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避免产生终止贷款的情况,如借款人确实无工作单位不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在工商银行城建支行的有关管理专户继续缴存。

2、我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在无锡,准备在外地购房,请问我可以在无锡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由于外地房产开发企业不能与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于购买外地住房不能提供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故在外地买房在无锡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可否变更?

答:还贷年限需按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不可以任意变更还贷年限。

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实行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如何计息?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浮动利率,即随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对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在次年的1月1日按照上一年底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5、我想提前还贷,如何办理?

答:一般只需携带代扣银行卡,身份证,贷款资料等既可办理,具体流程等可直接与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咨询办理。

6、我一个月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到现在还没有发放下来,我想知道何时才能发放下来?

答:无锡市公积金贷款审批,到公积金中心大厅柜面办理,如手续资料齐全,立等可取。如委托银行经办人办理,请直接与经办人联系。

贷款款项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先划至无锡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帐户,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可根据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按揭协议先行取得款项;购二手房的,可凭房屋他项权证到担保公司提取贷款款项。

以上是无锡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及答复,希望对你了解无锡公积金贷款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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