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一些协议或相关材料;
4、一定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能低于总房价的20%,如果购买二手房或自建房自筹资金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
5、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要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还有就是要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者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来进行质押,或者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进行保证的。
公积金何时能提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而且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者办理了正式的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的费用已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以上部分的;
(七)正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而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收入的困难家庭;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代领取住房公积金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的,同时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