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何停止提取
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
年 月 日
当前管理部: 编号:
登记管理部:
单位登记号
个人编号
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住宅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邮编
住宅电话
提取周期
终止原因
个人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类型
首次约定提取日
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我国房地产法关于房地产权属、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有着相关法律法规,一切房屋买卖租赁,以及土地交易都应依法办理。不仅是房子归属的产权纠纷问题,还有其他很多纠纷,包括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等等。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赢了网法律咨询律师为您细心解答。
【拓展阅读】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取模式:从年 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 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二、办理程序: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资料(其中个人身份证和 银行卡号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提取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料:(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双联介绍信。(3)公积金手册。(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其他对应资料: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非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贷款合同书》及近两个月偿还月供的单据。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9)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提供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成本价购房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贷款期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为他人贷款担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5)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职责:
(1)乙方务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并宣传实施。
(2)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延时公积金提取日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出现停缴断缴现象,否则甲方单方终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额补缴齐为止。乙方应要求专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知识,严把初审关,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因乙方专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积金被冒领、套取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停办公积金一季度的处罚。
(4)甲乙双方应密切协作,共同探讨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上级新出台与之相悖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和有关新政策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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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xx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