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怎么提取,这个是很多市民关心的问题。广州公积金提取目前已经放宽了很多了,买房、租房、销户等等情况都可以把公积金里面的钱提取出来。不过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详细请看下文介绍
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提取审批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所需资料
1、全部情况都需要的资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提供证明材料,各种情况需要的证明材料不一样,第三点之后,是各情况分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也就是所需资料是1+X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办事网点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后文有下载地址)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单位代取需加资料
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代办人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委托公证书原件。
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3、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①购买一手楼的,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购买广州市以外房产的,需提供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