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汉中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汉中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自己撰写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审批表》和其他相关凭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以上资料外,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人签名,单位签署“委托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凡是市中心代开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单位个人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书及归集科开据的支取凭证,到市中心财务科办理支取手续,如果金额较大,可转账支付给单位,再由单位支付到个人。
5、根据不同情形,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汉中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汉中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审批表》。
2、单位经办人(专管人员)凭合规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审批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区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中心或县区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单位经办人员凭中心审批同意后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审批表》和支款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账面留存最近六个月缴存额,取至千元位整数;
2、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在账面留存最近六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一家庭月工资收人× 15%)×12提取至千位整数;
3、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提账面缴存余额取至千元位整数;
4、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千元位整数;
5、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按照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提取账户内余额;
6、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7、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年合计额,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额提取:
汉中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