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鹤壁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3.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
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
5.职工交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提取。
全额提取:
1.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2.退休的提取;
3.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提取;
4.工作调动到外地市的提取;
5.出境定居的提取;
6.职工死亡的提取。
提取材料
房屋类:
鹤壁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鹤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审核同过后,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房产所有权人或房产共有人,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合计不可超过所购买房款总额。
2.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可超过实际租赁费用。
(2)承租本市住房的,市区内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浚县、淇县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1200元。
(3)提取申请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每年度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一年的房屋租赁费用,每次提取必须间隔12个月。市区内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计提取最高限额为24000元,浚县、淇县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计提取最高限额为14400元。
3.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自结清之日起一年之内只允许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可超过结清的贷款余额。
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可同时提取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总额不可超过近12个月的连续还款总额,以申请提取业务当月为截止月,最后一次若遇不足12个月已结清贷款,提取总额不可超过剩余月数的还款总额。
5.职工交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提取:提取额度按照职工当年缴纳12个月物业费的票据计算,也可按申请提取日期前推12个月的票据计算,提取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
部分提取:
1.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2.退休的提取
3.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提取
4.工作调动到外地市的提取
5.出境定居的提取
6.职工死亡的提取
提取时间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