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材料,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

发布时间:2023-11-08 03:28:01

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住房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被纳入所在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非住房类提取:

呼和浩特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购买一手商品房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

3.预售房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开发商公章 (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用提供预售房许可证)

4.提取人银行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住房类

呼和浩特住房类公积金提取

非住房类

呼和浩特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

其它

呼和浩特铁路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提取流程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2.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提交材料等进行审核,

3.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4.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提取条件或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复核。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对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

2.职工住房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累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

5.有重大疾病或事故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医疗费用或事故处理费用

全部提取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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