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鹰潭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鹰潭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鹰潭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鹰潭开通公积金网上查询 点击进入>>>
其他查询方法: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鹰潭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鹰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鹰潭市胜利路32号
联系电话:0701?6258528 0701?6258528(主任)
0701?6232066(办公室)
0701?6260160
邮政编码:335000
网址:http://www.ytgjj.com.cn
二、鹰潭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鹰潭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拆迁安置协议、房款收据、回迁证明、代办人身份证、退休证明、死亡证等各类复印件;
取消提前结清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结婚证、结清证明复印件。
省直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取消提取申请审批表;
取消所有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复印件。
铁路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取消商业贷款按年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借款合同复印件;
取消个人住房贷款还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南昌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增值税发票、房款收据、不动产证明等复印件;
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购房发票、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报销证明、危房鉴定证明、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明、拆迁安置协议、付款凭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公证书、法院判决等复印件;
取消单位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社保花名册、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九江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景德镇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和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
取消本市内部转移业务办理要求提供转入单位盖章;
取消第一次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业务”要求提供上年度银行还贷流水;
取消第二次及后续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业务”的其它材料,仅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
萍乡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卡复印件;
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退休证明;
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缴存人单位审核盖章;
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职工购买新房出具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预告登记证》复印件;
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借款人与配偶的工资证明及单位承诺;
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二手房房产评估报告。
新余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取消冲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赣州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宜春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单位审核盖章;
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发票、婚姻关系证明等复印件;
取消行政区域内转移业务办理要求转移单位盖章;
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借款人与配偶工作及收入证明单位盖章;
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借款人与配偶单位承诺盖章。
上饶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存款存折复印件。
吉安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取消提取申请审批表。
抚州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和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
取消除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外要求提供户口簿;
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取消信贷、提取申请表(单)要求单位盖章;
取消单位或主管单位均在本市范围,公积金关系转移手续中转入单位的盖章;
主管单位在本市范围以外的,取消转出转入单位盖章;
取消第一次办理“公积金一年一次提取业务”要求提供商业银行上年度还贷流水;
取消第二次办理“公积金一年一次提取业务”原来规定所须提供的其他程序、手续,仅需提供主贷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