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达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达州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达州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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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达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的管理。管理中心履行下列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法规政策,维护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缴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办理或委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东城街道文华街62号
邮编:635000
电话:0818-2102552 0818-2143267
网址:http://www.dzzfgjj.com/
二、达州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根据2015年8月19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15〕27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市职工2018年缴存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80元。如市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根据达州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我市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30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市职工2018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12690元。
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其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执行。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即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帖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及时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按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