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遵义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遵义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遵义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点击进入>>>


查询方法:输入您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登记录入计算机系统的有效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即可。


说明:身份证号以在我中心(管理部)登记的号码为准。

自动语音查询:0852-8265336


查询方法: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在我中心(管理部)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以"#"号键结束,可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


说明:若身份证尾数是以字母结尾的,请在电话上输入""键代替字母。

磁卡查询:刷卡查询


查询地点:市区碧云路工行大厅、大兴路建行大厅、汇川区茅草铺建行大厅(美佳乐旁)各县公积金委托银行大厅


查询方法:在各地查询机上的刷卡器上匀速滑过,屏幕将提示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以及公积金贷款信息。

118114查询:


查询方法:拨打118114?>告诉话务员您的有效身份证号(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登记的号码为准)、姓名和所在单位?>话务员告诉您的个人公积金缴存余额、月缴存额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于2003年3月成立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地址:遵义市南京路198号
邮编:563000
电话:0852-8687201
网址:http://www.zygjj.cn/

二、遵义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方便广大缴存职工登录使用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厅)(以下简称个人网厅),特制定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

一、使用须知

(一)缴存职工应妥善保管本人的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及设备、静态密码、验证码,由于未妥善保管造成信息被盗等信息泄露并导致有关损失的,由缴存职工本人承担责任。

(二)缴存职工在个人网厅上发出的操作指令经中心或业务受托银行执行后,不得变更撤销。发现账户信息变动与本人实际交易操作不符的,应自发生该种不符后1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作出书面错误通知并说明错误发生的可能原因、相关账号、金额等情况,中心将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

(三)缴存职工应保证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等原因而发生的风险和责任。

(四)缴存职工应采取在个人网厅操作的终端设备上安装防病毒软件等合理措施,防止信息被盗泄露。

(五)为不断改进服务,提高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中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人网厅进行维护、升级和改造,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和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作好通知安排。

(六)中心将保证个人网厅数据安全,保证个人网厅操作指令的加密传输安全,不作任何修改和截留,即时将个人网厅业务信息传输到相关业务委托银行处理,即时做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账务处理。

(七)中心有权拒绝没有通过身份认证的缴职工登录使用个人网厅,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人网厅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查。

二、个人网厅开通

需要登录个人网厅的缴存职工,原则上先由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统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登记缴存职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开通短信签约即可,也可由缴存职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自行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登记并开通短信签约。

三、个人网厅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早上9:00至下午16:00。

四、个人网厅登陆

(一)登陆网址。缴存职工登录个人网厅,应直接通过访问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3 -(https://www.zygjj.cn)登录,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使用,若有疑问,请拨打12329服务热线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电话,而不要拨打其他任何电话。

(二)登录方式。缴存职工登录个人网厅时,输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的合法的身份证件号码、静态密码和中心发送的手机验证码。

初始静态密码为缴存职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中出生年月日的后六位。如静态密码已被缴存职工通过1232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查询终端等渠道修改的,在登录个人网厅时,应输入修改后的静态密码。

手机验证码由中心免费发送至缴存职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上。

五、个人网厅可办业务

(一)信息查询及变更。包括个人信息查询、缴存提取明细查询、贷款基本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可贷楼盘查询、贷款进度查询、银行网点基本信息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个人密码修改、缴存证明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算等。

(二)业务办理。包括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离退休销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提取、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销户提取等、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六、个人网厅业务办理指南

(一)信息查询

1.业务对象。已在中心业务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的缴存职工。

2.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查询业务”---点击任一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相应信息。

(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1.业务对象: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办理须知

(1)此业务可以修改缴存职工的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

(2)缴存职工在对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时,应当谨慎,并对本人修改的信息负责,如因修改不当造成缴存职工其他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的,由缴存职工本人承担责任。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录入要修改的信息---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三)个人密码修改

1.业务对象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办理须知。

(1)此业务可以修改缴存职工的个人密码。

(2)缴存职工在对个人密码进行修改时,应当谨慎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密码一经修改,缴存职工用于登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29服务热线、个人网厅等综合服务平台的密码将同步修改。如因修改不当造成缴存职工其他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的,由缴存职工本人承担责任。如缴存职工遗忘个人密码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就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重置密码。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个人密码修改”---录入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密码---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四)缴存证明打印

1.业务对象: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办理须知:此业务可以打印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 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查询业务”---选择“缴存证明打印”---选择需要打印的缴存证明内容---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试算

1.业务对象: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办理须知:由于借款人家庭实际贷款额度是根据其夫妻双方征信情况、家庭还款能力、房屋总价及首付款比例、贷款申请额度、存贷挂钩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情况综合确定的,因此,缴存职工通过输入相应数值,试算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仅供参考,实际贷款额度以管理部的最终审批为准。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查询业务”---选择“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试算”---输入相应数值---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六)个人账户状态变更

1.业务对象:遵义市进城落户农民住房公积金集中管理账户下的进城落户农民。

2.办理须知(1)通过此业务,可将个人账户状态在“正常(启封)”与“封存”之间进行变更。

(2)当个人账户状态变更为“封存”,意味着缴存职工将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办理自愿销户提取;当个人账户状态变更为“正常(启封)”,意味着缴存职工可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可以办理自愿销户提取。

(3)缴存职工在对个人账户状态进行变更时,应当谨慎,并对本人修改的信息负责,如因修改不当造成缴存职工其他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的,由缴存职工本人承担责任。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个人账户状态变更” ---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七)缴存基数调整

1.业务对象:遵义市进城落户农民住房公积金集中管理账户下的进城落户农民。

2.办理须知

(1)通过此业务,可对缴存基数进行上调或下调。

(2)缴存基数调整时间,固定为每年7月1至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缴存基数必须符合中心公布的相应起止日期内的缴存基数标准;缴存基数须为整数。

(4)缴存职工在对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时,应当谨慎,并对本人调整的基数负责,如因修改不当造成缴存职工其他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的,由缴存职工本人承担责任。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个人基数调整”---录入“调整后缴存基数”---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八)缴存比例调整

1.业务对象:遵义市进城落户农民住房公积金集中管理账户下的进城落户农民。

2.办理须知

(1)通过此业务,可对缴存比例进行上调或下调。

(2)缴存比例调整时间,固定为每年7月1至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缴存比例必须在5%至12%范围内;缴存比例必须是1%的整数倍。(4)缴存职工在对缴存比例进行调整时,应当谨慎,并对本人调整的比例负责,如因修改不当造成缴存职工其他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的,由缴存职工本人承担责任。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个人比例调整”---录入“调整后缴存比例”---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业务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已被缴存单位通过单位网厅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为 “封存”并在变更原因栏选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

2.办理须知

(1)缴存职工在办理该业务时应当确认以下信息:缴存职工对应的缴存单位,已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网厅)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变更为 “封存”并在变更原因栏选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或者账户状态虽为“封存”但变更原因不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不能在个人网厅上办理此业务。

(3)缴存职工通过个人网厅办理该业务时,录入的收款人银行账号应与所选择的收款银行相互对应,且该账号的账户名称与缴存职工的姓名一致。如录入的银行账号与所选择的收款银行不对应,或者账号的账户名称与缴存职工的姓名不一致,或者账户有效性校验不成功的,该业务将不能办结。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在网上办理销户提取,但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销户提取。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销户提取”---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人银行账号”---点击“账户有效性校验”(如校验不成功的,应录入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如校验成功的,继续下一办理步骤)---录入“提取人联系电话”---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十)离退休销户提取

1.业务对象:离退休且已被缴存单位通过单位网厅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为 “封存”并在变更原因栏选择“离休、退休”的缴存职工。

2.办理须知

(1)缴存职工在办理该业务时应当确认以下信息:缴存职工对应的缴存单位,已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网厅)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变更为 “封存”并在变更原因栏选择“离休、退休”。

(2)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或者账户状态虽为“封存”但变更原因不是“离休、退休”的,缴存职工不能在个人网厅上办理此业务。

(3)缴存职工通过个人网厅办理该业务时,录入的收款人银行账号应与所选择的收款银行相互对应,且该账号的账户名称与缴存职工的姓名一致。如录入的银行账号与所选择的收款银行不对应,或者账号的账户名称与缴存职工的姓名不一致,或者账户有效性校验不成功的,该业务将不能办结。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在网上办理销户提取,但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销户提取。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销户提取”---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人银行账号”---点击“账户有效性校验”(如校验不成功的,应录入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如校验成功的,继续下一办理步骤)---录入“提取人联系电话”---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十一)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提取

该业务先在城区管理部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向全市推广。

1.业务对象: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且缴存职工的缴存单位在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

2.办理须知

(1)缴存职工要在我中心柜面上办理过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提取,才可在个人网厅上办理此业务。

(2)缴存职工的住房按揭贷款对应的商业银行需与我中心完成数据对接,缴存职工才可在个人网厅上办理此业务。可办理业务的贷款银行范围,已在个人网厅上标明。未标明的银行,暂不能办理此业务。

(3)在个人网厅上办理此业务,最多只能提取24个月的应提取额,如缴存职工需要提取超出24个月的应提取额,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柜面办理。缴存职工在个人网厅上的办理日期与上一次还贷提取办理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低于12个月。

(4)个人网厅暂不支持跨行结算,因此,缴存职工选择的收款银行与其贷款银行应为同一银行。

(5)缴存职工输入的收款账户号码要与个人网厅默认的收款账户名称对应。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选择“提取人关系”---选择“贷款银行”---点击“自动计算”---输入“收款账户号码”等信息---点击“账户有效性校验”(如校验不成功的,应录入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如校验成功的,继续下一办理步骤)---点击“提交”---该笔业务流转到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中心工作人员对该笔业务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予以提取并划转住房公积金至提取人银行账户(复核不通过的,不予提取)---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十二)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销户提取

1.业务对象:遵义市进城落户农民住房公积金集中管理账户下的进城落户农民。

2.办理须知

(1)缴存职工在办理该业务时应当确认以下信息:缴存职工已通过个人网厅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变更为“封存”。

(2)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职工不能在个人网厅上办理此业务。

(3)缴存职工通过个人网厅办理该业务时,录入的收款人银行账号应与所选择的收款银行相互对应,且该账号的账户名称与缴存职工的姓名一致。如录入的银行账号与所选择的收款银行不对应,或者账号的账户名称与缴存职工的姓名不一致,或者账户有效性校验不成功的,该业务将不能办结。

(4)缴存职工家庭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或者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尚未终止补息的,不能办理此业务。

(5)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销户提取的,自销户提取日期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销户提取”---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十三)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业务对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满12个月,且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2.办理须知

(1)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满12个月以后,才能提前部分或全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使用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还款的,只能使用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或全额偿还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每次金额不得低于2万- 15

元;如果需要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但配偶信息未关联的,请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柜面进行信息维护。

(3)使用银行卡(存折)提前还款的,只能使用贷款还款银行卡进行还款;提前部分还款,每次金额不得低于2万元。

3.办理步骤:缴存职工登陆个人网厅---点击“贷款业务”---选择“个人提前还款”---选择“结算方式”---选择“还款类型”---输入“还款金额金额”---点击“提交”,该笔业务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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