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黔东南州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黔东南州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黔东南州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黔东南州已经开通公积金网络查询: 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页面后,首先选择查询方式(查询卡号、身份证号)两种、密码、验证码进行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拨打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电话;


2、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业务大厅查询本人公积金余额。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地址:凯里市北京西路31号
邮编:556000
电话:0855-8250921 8222569
网址:http://www.qdnzgjj.cn/

二、黔东南州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一、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调整异地购房提取政策
支持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支持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户籍地的确认以申请购买该套自住住房之前的时间核定(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除外)。

(二)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购房款后同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按月对冲”政策
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款后,不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未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购房款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可以“按月对冲”还贷和一次性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办理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按年提取还贷和一次性结清贷款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调整职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转移、提取政策
缴存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或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调出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外的,封存期间,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向新单位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在缴存地申请办理提取销户。

(四)调整购建房存在第三方共有情形的提取政策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存在第三方共有权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应三方合并计算,且总额不能超过所购、建房屋总价。

(五)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到40%。二套房屋数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含贷款申请人、配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查询审核的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套数,未体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公积金贷款;信用报告显示有过一次或超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属二套及以上贷款;不支持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进一步规范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规范新市民贷款申请条件政策。新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满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条件,且帐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不支持补缴或一次性缴存6个月方式替代连续缴存。

(二)规范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政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申请人(含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无欠款余额(含信用卡消费);申请人(含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得存在5年内银行贷款(含信用卡消费)累计逾期6期(不含6期)以上或连续逾期3期(不含3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3期(不含3期)以上的记录。

(三)规范部分贷款申请时限规定政策。申请贷款购买期房时限不超过两年(含两年),时间以所购商品房备案登记时间核定。购买现房、建造自住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现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核定,自建房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时间核定;申请人属于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期间离异的,如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异时间要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且原共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应为结清状态。

(四)规范部分贷款业务办理方式政策。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划拨至卖房人账户。

(五)规范支持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申请人申请首套住房贷款的,其个人征信报告显示累计逾期6期(不含6期)以上或连续逾期3期(不含3期)以上,风险可控的可执行信用担保规定。

三、本意见从 2019 年4月1日起执行。本意见施行前已受理的业务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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