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n

发布时间:2023-11-03 17:46:30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长春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长春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长春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个人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点击进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进入>>>


提示:请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登陆查询后及时更改密码,以免个人信息被他人访问;请在查询时输入十位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默认查询密码为1234

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提示:住房公积金热线 0431-12329。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993年,我市初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我市成立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目前,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资金归集处、个人贷款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8个处室,下设一汽、南湖、宽城、铁路等4个分中心和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9个分理处。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698号
邮编:130061
电话:0431-88986854
传真:0431-88980012
电子邮件:ccgjj@changchun.gov.cn
网址:http://www.cczfgjj.gov.cn

二、长春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精神,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政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长春市区缴存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5万元;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吉林、通化、四平、白城、图们地区缴存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2万元。

二、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三、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业务。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须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以上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缴存职工,由单位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业务完毕后,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即可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取消由单位出具盖章的提取申请表,简化提取要件。

五、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为理由提取公积金的,除提供《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提取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房屋交易申报审核表》。

六、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留置审核3个工作日,不予即时办理。

七、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要记载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将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5年内不允许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八、《通知》内容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九、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内容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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