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3-11-11 00:03:25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信阳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信阳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信阳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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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或缴费银行直接查询;
(2).拨打信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0376-6211234。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信阳市辖区内的公积金缴费管理工作。
地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247号金融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64000
办公室电话:0376?6260001
网址:http://www.xygjj.cn/

二、信阳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提取条件及要求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四)租赁自住住房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的;

(六)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或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患重大疾病的;

(十)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三、职工符合上述第(一)、(九)项情形,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符合上述第(二)、(三)、(四)项情形,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四、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六、职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迁移户口或者工作变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七、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额度

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具体额度为: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首付款金额外的实际支付费用和当月及以前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经核定审批提取后,今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以本次行为再做提取。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

三、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首次申请可提取近五年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后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四、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地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

五、重大疾病提取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承担部分的金额,每年提取不得超过患者当年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六、符合前述提取条件及要求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九)项规定的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统一保留到百位;第(五)、(六)、(七)、(八)项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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