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n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兰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兰州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兰州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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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由于建立公积金时有些单位提供的是15位身份证号码请在输入身份证时15位和18位的号码都要试一下
住房公积金电信声讯台查询号码:160089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柜台查询
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柜台查询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处、贷款管理处、财务稽核处、科技开发处五个处室,下设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红古管理部。中心主要负责兰州行政区域内的各行政 、 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单位住房基金、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支付、核算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业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878627 8457692
网址:http://www.lzgjj.com/

二、兰州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经适房申请贷款须在网签合同签订一年内

按照住建部及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的监管要求,停止受理四类情况下的贷款申请。坚持“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该中心重申“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需求,适度支持二套房贷款需求,严禁发放三套及以上贷款”,并对住房套数认定方式进行了调整??以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定首套房及二套房。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购房人购买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期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贷款的,其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在一年以内,不再以首付款收据或发票日期为依据确定购房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已超过一年的,该中心不予受理。

单身职工只能本人申请贷款

取消直系亲属作为单身职工共同申请人的贷款政策规定,单身职工只能本人申请贷款。缴存职工上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在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夫妻双方已申请了贷款,因离异,其中一方再次贷款的,在离异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外中心缴存职工有一笔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应提供该笔贷款的结清证明。

贷款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内

为加强贷款资金风险防范,将《兰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适用个人征信信息暂行规定》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不良信息的考察时间由24个月调整为60个月;同时,贷款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由控制在60%以内调整为控制在50%以内。另外,鉴于铁路局系统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未在房管部门备案,无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实际情况,因此对于铁路分中心受理该类项目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可采用自然人担保或他房抵押担保的方式予以受理。

停止受理的四大类贷款申请

1.对于商品房期房或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的,停止受理购房人全额付清房款后提出的贷款申请。

2.取消“过户后二手房贷款”业务,停止受理购房人购买二手房办理完房屋权属过户登记后提出的贷款申请。

购房人因购买二手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在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前与售房人或售房单位协商一致,共同向中心申请“过户前二手房贷款”。

3.停止受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4.对于“现房贷款”的,停止受理借款人收取贷款资金情形的贷款申请。购房人申请“现房贷款”时,贷款资金必须向售房单位支付。

住房套数具体认定规则

1.中心缴存职工以借款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统贷款次数结合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公积金贷款信息认定。记录显示夫妻二人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受理;记录显示夫妻二人合计有一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记录显示夫妻二人合计有两次及以上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

2.外中心缴存职工,以借款人及配偶所在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记载的贷款次数,结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贷款记录、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公积金贷款信息、本市及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进行综合判断:其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名下无房产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合计有一次贷款记录,或合计有一套房产登记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合计有两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合计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登记的,不予受理。

取消收取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该中心也对部分贷款资料要件进行了简化,即“取消收取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工资收入按下述要求进行核定:以公积金缴存人近24个月平均缴存基数为准核定月收入,外中心缴存职工需提供24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缴存不足24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期间的平均缴存基数为准核准月收入,外中心缴存职工需提供实际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共同申请人是公积金非缴存在职职工且能够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的,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按3000元计,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收入计;不能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的,按甘肃省最新执行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收入(2017年为16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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