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功能正式上线江苏政务服务APP。这意味着,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现有的20万缴存用户提取公积金,不需要再到单位开具支取单,只要实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选择提取类型,确认提取金额,便可完成提取申请,整个过程只需点点手机,实现了公积金提取“不见面”办理,从此再也不用跑腿了。
而连云港、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此前也在江苏政务服务APP开通了“公积金提取”业务,这六市居民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掌上办”。
省直公积金提取事项清单
1、购买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或45年(不含)产权以上的酒店式公寓
2、购买二手房(含现售商品房、共有产权保障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6、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7、柜面一次性(或提前部分)转账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
9、离休、退休的
10、柜面报销提取还贷
11、在本市无房且租住住房的
12、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包括部队经济适用房)
13、购买拆迁安置房
14、出境定居
15、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6、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7、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房在线发现去年12月25号南京市已经对南京市公积金简化了提取手续!
一、取消提取申请单。自2018年1月1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单位开具申请单,以有效规避因劳资纠纷、单位经办人失联等影响开具的情形。
二、开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三、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到其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方便职工就近选择网点申请提取,职工夫妻可选择同一网点一并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