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镇江传来重大消息!2019年4月1日起,镇江公积金可以微信提取啦!
那么问题来了,
哪些情况可以在微信提取呢?
一起来看↓
①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② 租房提取
③ 物业费提取
④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⑤ 离退休销户提取
⑥ 离开本市销户提取
⑦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不用跑来跑去
也不用“挤破头 看花眼”
轻轻松松在微信就可以操作
真的是太方便啦
服务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开通个人网上业务。(我市范围包括市直、丹阳、扬中、句容、丹徒)
具体使用流程看这里↓
个人网上业务开通指南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一、签约流程
1.申请注册签订协议
缴存职工点击“我的公积金”中“账号签约”,查阅并签订《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业务渠道个人用户服务协议》;
2.账号验证身份识别
缴存职工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账号验证,验证通过后进行手机号码绑定;
3.绑定手机设置密码
缴存职工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进行账户绑定,输入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设置登录密码后进行人脸识别;
4.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缴存职工通过微信授权使用镇江公积金腾讯慧眼实名认证系统,刷脸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
5.网上业务签约成功;
6.绑定有效的本人I类借记卡;
7.绑定微信公众号。
缴存职工签约成功后,建议及时绑定本人在建行、工行、中行和农行开设的有效I类借记卡,输入并确认银行账户信息进行绑定。
二、办理流程
点击“我的公积金”中“业务办理”选择对应的提取类型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业务材料,应按要求上传相应业务材料原件。申请提交后,可通过点击“我的公积金”中“业务办理”-“业务进度查询”功能,查看业务的办理进度。
注意事项
1、在市直、丹阳、扬中、句容缴存的职工,银行卡绑定支持本人在建行、工行、中行、农行开设的有效I类借记卡;
2、在丹徒缴存的职工,银行卡绑定支持本人在建行、工行、农行开设的有效的I类借记卡。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网上办理指南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一、适用对象
在我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本市自住商品房,可在网上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二、办理指南
见下图
三、注意事项
1.互联网渠道受理业务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6:30;
2.购买本市二手自住住房、外市商品房和二手房、拆迁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有住房、参与合作建房、父母与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请至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3.根据《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镇公积金[2018]56号文),2018年6月8日实行,缴存职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购买住房的,只有购房人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4.一次性只可提取有效文件(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相关发票)批准当月(含)前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费用,且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10元。
5.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需至少保留3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注:公积金缴存年限未满两年的,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请咨询0511-12329热线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租房提取网上办理指南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一、适用对象
在我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我市均无自有住房,可在网上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二、办理指南
见下图
三、注意事项
1.互联网渠道受理业务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6:30;
2.在网上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每年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9600元,且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1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办理一次,逾期未办理的不累计支付;
【例:一年提取一次是指以12个自然月为间隔,如果职工在2018年1月租房提取,下次租房提取时间为2019年1月(含)以后。】
3.在网上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须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单身职工还须签订《单身承诺书》。
详细办理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