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株洲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和条件几天到账

随着缴纳公积金的人越来越多,对公积金的提取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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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买房及非买房两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马起来,总会有用哦!

提取条件

一、销户提取

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

5、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7、出境定居的。

注意事项

1、职工所在单位已将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缴存到账并办理帐户封存;

2、提取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

二、使用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

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取间隔时间1年以上;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提取后个人账户保留1元以上的余额);

2、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做其他类型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建造、翻建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凭相关资料在有效期内只能提取一次;

在提取金额不足购房价款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未做同套房偿还商住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房屋产权证发证日期起一年内同一住房可再提取一次公积金。

4、偿还住房贷款12期(1年)以上,方可申请还贷提取,且每年限提一次。还贷期间未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在贷款结清12个月内可提取不超过贷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且同套住房已做过购房提取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提取需要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经单位初审盖章;

2、提取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籍卡;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发卡者,提供中心指定银行个人活期存折(卡)。

二、单项资料

1、退休

退休证或劳动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表。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鉴定行政机关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领取证,须处在实际领取低保期间。

4、失业

劳动部门和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公积金账户须实际停缴一年以上。

5、死亡或宣告死亡

死亡(火化、销户)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6、调离本市

①调离本市且调入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调令或新单位聘用合同;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函(注明调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及银行账号);作销户转移。

②调离本市并已办户口迁移且无法确认调入单位是否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调令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新单位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或外籍户口簿;作销户提取。

7、出境定居

境外护照或定居签证证明。

8、购买自住房

提取人必须是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购买期房提取

购房合同条款中明确为住宅,在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3年内和办发房产证1年以内可申请各提取一次。

①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府机关有关批文;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分户审核表》;购房合同。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提供不动产税务发票或税务统一制式的首期付款购房收据(首付款为30%以上)。办发房产证1年之内再次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不动产税务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非买房提取

支付房租

株洲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需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公租房另需租赁协议和缴纳房租收据。

1、每户每次(夫妻双方提取合并计算)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每年限提一次。

2、审查无房标准:①不认可曾有住房现已“失效”的无房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无贷款记录,无购建房、大修住房、还贷提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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