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曲靖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有关事项发布通知,来一起看看曲靖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具体情况。
2020年曲靖公积金缴存基数
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沾益区、马龙区单位及职工为1350元-19794元,麒麟区、经开区、宣威市单位及职工1500元-19794元,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为6598元。
2020年曲靖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各为5%-12%,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为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曲靖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缴存额上限
1.根据曲靖市统计局提供2019年曲靖市全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598元,核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794元和月缴存额上限为4750元。
2.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6598元,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为660元,尚未缴存月份均按照此标准执行。
二、相关事项
2020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限规定,并将确定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