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最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等有关工作事项发布通知。那么白山2020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来一起看看。
2020年白山公积金缴存基数:1580元-13013.75元
2020年白山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白山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调整对象
白山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
二、调整时间
自2020年1月9日开始,于2020年3月31日结束。
各单位应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单位年审、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工作。单位年审、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工作未办理完结的,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缓办理其他公积金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计算方法
1.缴存基数确定
(1)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度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2)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分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8年白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2055.00元。2020年缴存基数上限为13013.75元(即2018年白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3)吉林省统计局公布“2019年分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后,对已按13013.75元核定缴存基数但2019年月平均工资高于13013.75元的职工,重新进行基数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2.缴存比例确定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白山金管发〔2019〕2号)文件要求,2020年白山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3.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