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娄底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及最低标准是多少

为了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工作,娄底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进行了安排,来一起看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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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220元-16089元

2020年娄底公积金缴存比例

企业单位:单位和个人各为5%-12%,灵活就业人员:10%-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 45号)及娄底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规定,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顺利完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核定工作,娄底就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审核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审核内容

1.缴存单位基本信惠

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资金来源、专管员姓名、联系电话等。

2.缴存职工个人信息

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汇缴状态、缴至年月等。

3.单位专管员信息

包括专管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4.规范缴存情况

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等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及违规多徽的情况。

5.缴存基数

娄底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9年度个人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

2020年度娄底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娄底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娄底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089元,不得低于2019年度娄底最低工资标准1220元。凡超过三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低于娄底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6.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同一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7.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部分均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020年度娄底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3862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1931元;最低合计不得低于122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少于61元。

8.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9年度娄底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娄底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0%-12%。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单位专管员到管理部拷取本单位对账单,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提交如下资料。

1.《2020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审核表》、《单位封存人员清单》 ,单位专管员变更的还需提交《单位专管员授权委托书》。

2.需要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单位,填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变更清册》。

3.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有误的,填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清册回单》(姓名、身份证有误的,同时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缴存资金有误的,联系管理部查清原因后,按规定处理。

5.以前年度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的单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及原件电子照。

所有表格需报送电子文档并打印一份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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