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锦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8年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锦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记者8日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7]235号),日前,经锦州市政府同意,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1020元调整为112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0.8元调整为11.8元;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9.5元调整为10.6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1月1日起,

锦州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啦!

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7]235号),我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多少?

怎样上调?

“锦州发布”为你一一解答↓↓↓

上调了!

上调了!

上调了!

2018年1月起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啦!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1020元调整为1120元。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9.5元调整为10.6元。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会有什么影响?

1、到手工资增加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你的到手工资也会跟着上涨,这是最直接的影响。

2、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3、带薪休假工资上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到手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4、失业保险金提高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5、试用期工资提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6、单位停工、停产,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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