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8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7月13日,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江苏从今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6.88%;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6.4%;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增加1.5元,增长8.82%; 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据了解,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下月起,南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市人社局27日发布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4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口径维持不变,即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下列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的项目后,不得低于1890元。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的项目: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据介绍,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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