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厦门最低工资多少钱?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厦门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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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工资和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及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从本月起,厦门全市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6元,均为全省最高,有一部分劳动者的待遇将随之上涨。
此外,失业保险金等也将随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日前,福建省政府对外公布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经省政府研究,福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新的调整,新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省政府将适时再作调整。
其中,厦门市六个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省最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
此前,厦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此次提高了180元,此前厦门执行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此次提高了2元。
提示:厦门全市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