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枣庄最低工资标准,枣庄最低工资多少钱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枣庄最低工资多少钱?枣庄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枣庄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日前,山东省公布了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枣庄的市中区、滕州市继续在最低工资标准上领跑其它各区。

2018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1元、17.3元、15.5元,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市中区、滕州市执行2档标准,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执行3档标准。

调整前枣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滕州市、市中区1640元,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滕州市、市中区16.4元,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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