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广东省最低工资多少钱?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广东省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广东下月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据《南方日报》报道,6月6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各地市可适当上调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会议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或将降低
从2011年到2015年,广东共三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在去年3月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目前广东省的最低工资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标准。广州标准仍为1895元。今年也将按照三年一调计划,进行调整。
不过根据广东省政府公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下称《计划》)等五个行动计划,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将降低,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
据早前广西 人社厅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公益性岗位工资以及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会将最低工资标准同单位的标准工资相混淆。对此,广西 人社厅指出,目前部分用人单位把加班加点工资、内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或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资的内涵,都是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
工龄7月要增加了!影响养老金
很多单位的工资金额都跟工作年限有关,一些国企或事业单位还保留着“工龄工资”这么一个项目。因此,按照“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的相关规定,有的单位会在7月份调整与工龄相关的工资。
工龄如何影响你的收入福利
工龄不仅影响“五险一金”,还会影响带薪年假、病假工资、医疗假期、离职补偿等各种福利。
首先,工龄影响你的带薪年休假。工龄越长,带薪年假越长。法规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具体如下: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龄越长,养老金越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高,则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越高。
工龄越长,经济补偿金越高。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平均工资调整了,社保公积金都要变
很多人看自己的社保对账单时会发现,社保的“申报的月缴费工资”这项前半年和后半年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很多地方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在7月份开始调整的。
以广州为例,2016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25元。那么广州一些职工2017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在7425元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因此,社保缴费的变化,会影响职工到手的收入。
工资涨了,公积金也涨
和社保缴费同样的道理,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同时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