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沧州最低工资标准,沧州最低工资多少钱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沧州最低工资多少钱?沧州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沧州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从本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20元、1310元、1210元上调至1590元、1480元、1380元。

共分三档标准

市区、黄骅市、任丘市、青县、沧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420元上调至159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元上调至16元;

渤海新区(含中捷、南大港、临港)、泊头市、河间市、吴桥县、肃宁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10元上调至14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上调至15元;

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10元上调至13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上调至14元。

最低工资标准为应发标准

不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艰苦岗位、露天采矿、流动施工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除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项目外,还包括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试用期也按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用工场所不在同一(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的,应当执行注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用工场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注册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执行用工场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将受处罚

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予以纠正和处理。对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个人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对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补工资的50%以上1倍以下加付赔偿金。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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