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晋城最低工资多少钱?晋城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晋城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人社部10日公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为全国最高。山西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
晋城市日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分别上调160元,城区、泽州县、高平市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450元,沁水县为二类地区,上调至1350元,阳城县、陵川县为三类地区,上调至125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的变动情况而确定的。山西省自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后,坚持平均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而晋城市此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去年4月1日确定的,其中一类地区月最低标准为1290元、二类1190元、三类1090元。
据了解,此次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作出调整。调整后,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地区8.3元、二类地区7.8元、三类地区7.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地区16.0元、二类地区15.0元、三类地区14.0元。同时提高的还有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煤矿井下采掘人员和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2000元、1800元。井下采掘人员和井下辅助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别上调为11.5元、10.3元。
据晋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并非指劳动者的全部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