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朔州最低工资标准,朔州最低工资多少钱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朔州最低工资多少钱?朔州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朔州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

根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 218 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 21 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 1620元、二类 1520 元、三类 1420 元、四类 1320 元,依次调整为 1700元、1600 元、 1500 元、 1400 元。

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 9.8 元、二类 9.2 元、三类 8.6 元、四类 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 18.5 元、二类17.4 元、三类 16.3 元、四类 15.2 元。

二、本通知中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行

9月29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从10月1日起调整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太原市六城区等一类地区(详细分类见附表)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620元提高到1700元。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我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620元、二类1520元、三类1420元、四类1320元,依次调整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9.8元、二类9.2元、三类8.6元、四类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8.5元、二类17.4元、三类16.3元、四类15.2元。

省人社厅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另外,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工资的发放标准。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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