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安庆最低工资标准,安庆最低工资多少钱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安庆最低工资多少钱?安庆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安庆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记者日前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安徽省自今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

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安庆市处在调整后的第三档次,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

政策出台后有市民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疑问,称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虽然单从数字上看,最低工资标准相比于3年前的1250元只涨了30元,但是《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明确指出,此次工资标准“含金量”增加,即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等部分,也就是到手工资为最低工资,而他个人所处的基层特定岗位的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那是否要剔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呢?

安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基层特定岗位从2012年实施以来,工资待遇标准均已在历年的招聘公告中公布。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各地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基层特岗人员工资调整为市区每月2500元,县(市)每月2300元。

2018年11月省政府公布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安庆市调整为城区1280元/月、各县1180元/月。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各地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近期我市将出台具体调资文件,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确保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最终实发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符合《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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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 :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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