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

商洛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商洛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经省政府同意,近日,陕西省人社厅下文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其中:商洛市商州区由原来的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由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

“五一”过后,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将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含三个部分:

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二是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三是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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