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养老保险:从1992年起至今,单位缴交比例从8%到16%不等,个人缴交比例从3%到8%不等,还有深户与非深户的区别。
医疗保险:本市企业最高6.2%,最低0.45%;个人最高2%,最低0.1%。
工伤保险:深圳缴费率为0 .4-1.2%,但深圳工伤保险的偿付标准则按社平工资偿付,高于全国。
失业保险:深圳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缴交,虽然也是“2 1”模式,但折算下来,缴费率只有“1 0 .5”。
生育保险:缴费率为1%,由单位缴交。
延伸阅读:深圳事业单位将给职工买工伤保险 费用由财政拔付
本月起,深圳事业单位要按有关规定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拨付。
深圳市人社局和市财委近日联合发出“深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缴费工资总额构成,参照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项目执行;其中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规定,不适用于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本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初次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有关规定执行;以后按照工伤保险费率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拨付。
本通知执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本通知执行前已完成工伤认定的,本通知执行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未参保职工的工伤待遇,由原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深圳建筑施工在建项目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深圳建筑施工企业均要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深圳市社保局提醒深圳未按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手续。责令限期参加仍未办理者依法查处后,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系统。
建筑施工在建项目也必须参保
根据《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按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办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如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深圳市社保局解释,新建项目(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 0.08%。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追加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补缴工伤保险费差额;减少工程造价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退回工伤保险费差额。在建项目(适用于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建设项目):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总造价 0 .08% 〔(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 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不参保依法查处将影响企业诚信
深圳建筑施工在建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后,如施工许可证信息需要变更,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辖区社保分局或管理站更改信息,否则将影响工伤保险待遇领取。
另外,深圳市社保局特别提醒,对于在深圳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的,均应按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于深圳未按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于12月3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施工项目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项目登记参保相关手续。经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参加工伤保险而仍未办理建设项目参保缴费手续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建筑施工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后,抄送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由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