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关于郑州市工伤保险的基数的内容

郑州市工伤保险的基数是多少呢?想必广大劳动者都很想知道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一、二、三类行业的基本费率分别为0.5%、1%、2%,个人不缴费

延伸阅读:郑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市2017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到位,符合条件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69.67元。

此次调整,范围是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5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经统计核实,本次工伤待遇调整涉及郑州市本级工伤待遇享受人员723人。调整后,郑州市本级参与此次调待人员人均伤残津贴由2240.19元/月增加到2409.86元/月,增加169.67元,增幅7.6%;人均生活护理费由1244.71元/月增加到1341.48元/月,增加96.77元,增幅7.8%;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由1047.22元/月增加到1139.54元/月,增加92.32元,增幅8.8%。

工伤预防做的好 郑州参保用人单位可申请“奖励”了

工伤预防做的好,参保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奖励”了。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近日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启动2017年工伤预防项目补助申报工作,通过有效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预防工作的促进激励作用,从而推动用人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按有关规定,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支持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宣传培训、工伤案例分析、工伤事故预防等项目。2017年度工伤预防费重点支持方向是:以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工伤保险大讲堂”活动;工伤保险专题案例分析会;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预防专题宣讲活动;以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而采取的技术改进项目。

申请工伤预防项目补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据介绍,用人单位需依法参加了郑州市本级工伤保险(不含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上街区)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无历史欠费;严格遵守并积极执行工伤保险的各项法规政策。用人单位对工伤预防工作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201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生产性事故;单位办理参保开户手续不晚于2013年12月31日;二、三类风险用人单位、2015年全年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低于5万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不低于100人;一类风险用人单位仅可以申请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全年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低于20万元,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不低于1000人;2015年企业工伤保险支缴率不高于50%;企业有工伤预防配套资金支持的;2015年工伤预防费使用不合规定单位,本年不予拨付。

申请单位需在8月20日之前将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事故预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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