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尾产假最新规定天数总共为17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汕尾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汕尾产假2024年新规定
汕尾产假2024年新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汕尾产假总共多少天最新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广东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汕尾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二、汕尾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汕尾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汕尾津贴。
三、汕尾津贴的计算公式
汕尾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汕尾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汕尾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汕尾(或实施计划汕尾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